个检工作报告
2021年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6-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39日在个旧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个旧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糜华

 

位代表:

我代表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围绕市委“12536”工作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这一政治属性,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服务六稳”“六保扎实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紧抓住提升检察监督质效的全局性、基础性、针对性举措不放松,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个旧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优更实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一、围绕大局履职尽责,为个旧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明确具体抓手,以服务保障为己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个旧高质量发展。

(一)服务大局,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积极响应号召,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灵活使用云开庭、线上信访、异地阅卷、远程提讯等手段确保疫情期间检察业务不停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从快从严打处一批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动物制品,利用疫情实施诈骗犯罪的案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

(二)把服务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融入到具体办案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充分保障群众财产安全。重点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共受理经济犯罪审查逮捕案件911人,批准逮捕69人,审查起诉案件710人,提起公诉911人。响应精准脱贫部署,以打赢脱贫攻坚战为目标。与市公安局签订《涉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工作机制》,把农村建档立卡户、未成年人作为救助重点,主动、及时救助,受理司法救助案件20决定救助19件,发放救助金9.6万元,救助24人。其中救助建档立卡户46人,发放救助金1.9万元,救助未成年人12发放救助金6万元。参与污染防治攻坚,守护绿水青山。与市法院、市林草局、森林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签订《关于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健全线索移送机制,达成双赢多赢共赢 的理念和共识,办理“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6件。

(三)护航民企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对受理的涉民营企业案件主动召开听证,依法妥善办理了个旧市某公司负责人涉嫌交通肇事案、本地某砂石料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相关责任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等,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慎重采取羁押措施,对认罪认罚案件,主动提出适用缓刑建议,确保企业正常运转,保障经济社会稳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健康规范的发展环境。与红河州人民检察院联合到云河药业开展主题法治宣讲活动,增强民企员工法治观念,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健康发展。

(四)强与市监察委协调配合,持续为反腐败斗争贡献检察力量。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严格依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公、检、监协作配合,实现办理、交接、执行监察委案件强制措施手续无缝衔接,拘留、逮捕、取保候审或退回补充、起诉等手续顺畅,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全年办理职务犯罪决定逮捕案件55人,提起公诉66人。

二、打击犯罪保和谐稳定,全力投入平安个旧建设

从严从细落实国家安全战略和安全政策,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履行好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职责。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始终保持惩治犯罪的高压态势,持续开展两抢一盗缉枪治爆食品安全黄赌毒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检察环节社会治理,主动召开公、检、法办理毒品犯罪联席会,统一执法取证标准。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案件240346人,批准逮捕183248,同比下降17.3%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90662人,提起公诉427557,同比增长26.6%。把影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易发多发的抢劫、盗窃、毒品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两抢一盗”类犯罪提起公诉6597人,对毒品类犯罪提起公诉4348人,做好平安个旧建设主力军。

(二)围绕“六清”行动持续发力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格按照法定标准认定黑恶犯罪,坚决做到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开展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共受理黑恶势力审查逮捕案件2468人,审查起诉11120人。其中,审查后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起公诉232以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226人,以恶势力犯罪团伙提起公诉419人,依法不认定恶势力犯罪团伙19人,改变管辖230目前均已收到有罪判决;移送线索51条,已核查完毕;提出检察建议2件;黑恶案件及线索实现双清零

(三)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效能彰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彻落实。主动与市公安局、法院、司法局等单位沟通协调,将认罪认罚工作延伸到批捕、起诉、审判各个阶段,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讲,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工作,促使犯罪嫌疑人知罪、认罪、悔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438540人(含危险驾驶类犯罪174174人),适用率达89.7%。同时,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快速办理公诉案件104件,极大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延伸检察办案社会效果

紧紧围绕个旧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精准服务做好六稳作,落实六保任务,依法保障创新,促进提升治理能力。

(一)主动履职尽责,把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贯彻检察工作全过程。在日常办案中注重矛盾化解,用情办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5123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工作,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达100%,用检察温度汇聚民心;加强司法救助,决定为19件案件当事人发放救助金9.6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坚持“应听尽听”,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打造阳光检察全年共举行公开听证11,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1次,副检察长主持2,让群众真切感受“看得见的公正”。与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加强个旧市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意见》,联合市法院、市司法局、市林草局、市自然资源局共同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全年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3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二)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检办案组始终坚持实行少捕慎诉少监禁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模式,对受理的未成年人案件实行分级干预,全面提升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所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并签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认罚适用率100%。全年共受理审查捕案件1925人,审查起诉2737人,提起公诉1827人,附条件不起诉1015人,考验期满不起诉6人。主动与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机构链接,建立完善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借助社会专业力量的长效机制。积极推动检校共建全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已实现院领导、未检干警兼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法治副校长已进校园授课。开展法治宣讲及校园安全检查32场次,覆盖学校20所,社区5个。

(三)树立办案新思维,挖掘虚假诉讼案件。主动出击,消除坐等当事人申请监督的传统思想,第三检察部与刑事检察部门建立联系机制,积极排查涉黑犯罪嫌疑人中涉及民间借贷、担保合同等纠纷案件。发挥联动、调查机制,做实支持起诉案件。与市人民法院、劳动监察大队、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建立长期合作联系机制,多渠道积极拓展案源。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决战脱贫攻坚。针对个旧地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欠薪隐患发出改进工作类检察建议20件,司法助力根治欠薪专项行动。除日常走访外,成立班子成员带队的四支扶贫小分队,按照《责任清单》要求,深入贫困户家中核实信息、讲解政策打扫卫生,切实帮助挂包村查缺补漏、补短强弱确保脱贫质效2020年已全部脱贫;组织党员、共青团员到克勒小学、尼德村等处开展防疫宣传、民法典宣传、主题教育等活动,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打通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

四、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一)刑事诉讼监督有新作为。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督促公安机关立案15件,撤案8件,纠正漏捕6人、漏诉1人,提出纠违意见13件次,提出抗诉1件,提请抗诉1件;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监督有新成效。书面提出纠正刑事执行违法11件,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不当42,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审查2件,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询问合法性核审16;继续加强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建立健全财产刑执行检察台账,完善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的信息共享和通报核对机制。密切跟踪财产刑案件移交、立案、执行等情况,认真核查涉案财产的随案移送、审前返还和先行处置等情况。

(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有新发展。坚持四大检察均衡发展,补齐工作短板,做强做实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共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2件、民事执行监督112件、民事审判程序监督113、支持弱势群众起诉33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88件、对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26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3件,助力农民工讨薪20件,提出检察建议154件。非诉执行案件中通过对法院和行政机关的同时监督,促进人民法院司法公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办理的个旧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对罗某某等人的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系列案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工作十佳优秀指导案例。

(三)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有新突破。持续加大与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机关衔接力度,针对餐饮商向城市管网下水道倾倒泔水污染案件诉前整改不到位情形,依法作出跟进监督;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助力生态保护,办理的董棕自然保护区侵占林地案件、古树名木保护案件向市林业和草原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有效促进了自然保护区内董棕及其它动植物生境持续良好发展。全年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2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69件,案件类型涉及人居环境保护、国旗护、废弃口罩回管理、古树名木保护、林业资源保护、文物保护等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挽回国家经济损失30余万元,督促修复国有林地188亩。

五、持之以恒固本强基,不断增强检察工作战斗力

坚持做到正人先正己、正己必从严,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促进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整体提升。

(一)党建引领,筑牢政治根基。强化理论武装,在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基础上,以以案促改从严治检庸懒散乱专项整治为牵引,先后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到云南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持续深化机关党的建设,坚持党建科学引领、统领全局。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和建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恶劣影响,先后4次对本院内外网、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内容进行清查,净化机关政治生态。

(二)廉政托底,清正检察形象。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发挥领导班子表率作用,细化一岗双责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安排有序扎实开展廉政党课、省、州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读本警示教育学习、文明讲堂、干警亲属廉政教育等工作,向干警家属发送廉政短信共计3084条,检察长上专题党课3次,有力地促进了检察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固本强基,夯实检察保障。严格按照省检察院《2020年云南省检察官遴选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本年度检察官遴选工作;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完成司法行政人员、检察官助理、执法警务人员套改工作,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加大科技在司法办案中的运用,加强智慧检务体系建设。对中心机房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及检察工作网进行升级改造,完善看守所远程提讯系统应用,不断夯实检察工作发展的物质基础。

六、自觉接受内外监督,全面深化检务公开

认真落实防止过问、干预或插手案件的三个规定,做好过问案件的填报记录工作,及时防控廉政风险。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组织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长接待日,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及本地民营企业家走近检察工作。通过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检察工作信息164条,今日头条123条,发布微博422条。在人民检察院12309网站上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721条,重要案件信息132件,公开法律文书530份,受理辩护与代理107次,接受律师阅卷申请127人次,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各级组织的肯定。连续九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连续四届保持省级文明单位、受到红河州委州政府表彰第二批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人被评为云南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2人获得红河州刑事检察业务能手称号。个旧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致以最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在服务保障个旧高质量发展和法治体系建设中,检察工作的作用、影响和贡献度还有待持续加强;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尚在摸索阶段,由于相应的操作规范及系统操作尚未出台,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触角;检察队伍的素质能力仍不能完全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待,在能力提升、人才储备、年轻干部培养上还需加大力度;检察信息化应用程度、智能化水平与内地省市检察院有差距,科技强检措施有待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总体思路是: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对表、落实落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切实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一)有力举措,在服务大局上展现新作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需要,找准检察工作着力点,提高站位,在更高起点上担起职责使命,以更高水平的检察履职保障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实现检察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高度统一,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工作中发挥更加积极主动的作用。

(二)务实担当,在维护社会稳定上取得新成效。坚持立足检察职能,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部署,紧扣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经济发展等中心工作,强化对社会保障、食药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法律监督,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创新服务举措,努力为个旧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

(三)提高标准,在法律监督上谋求新发展。坚持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努力压降犯罪发生率,强化起诉必要性审查,提升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保障民生、化解矛盾、促进治理等职能作用,促进和帮助执法司法机关更好更全面履行职责,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四)加快步伐,在深化检察改革上实现新突破。持续完善新型办案组织建设,有效提升内设机构的集约化、系统化和专业化水平,构建权责统一、监督有力、规范有序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大力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加大数据信息共享力度,为司法办案提供有效科技支撑。

(五)坚定决心,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呈现新气象。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即将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着力培育检察职业精神,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把纪律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高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牢记党的嘱托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凝心聚力,奋发有为,努力开创个旧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附件:

 

《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仅供会议参考)

 

①“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见报告第1页第19行)四大检察是新时代检察权的架构,是指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权。在四大检察权的框架下,又分为十大检察业务类别。这十大检察业务类别,是和高检院第一到第十检察厅的职能一一对应的,主要包括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这其中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和其他检察业务有一定程度的交叉,将其单列出来既是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因为其他检察业务都无法涵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十大检察业务的划分,进一步指明了新时代检察业务工作的发展方向和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把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融入到具体办案中(见报告第2页第10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20183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的讲话中提到,各级检察机关要从政治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要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投入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重点惩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内幕交易等犯罪,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积极参与扶贫领域各类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惩治危害易地搬迁、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管理等犯罪,确保贫困群众真正享受扶贫政策红利。要结合办案深度分析普遍性、趋势性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决策参考。人民群众希望出门有绿水青山,抬头见白云蓝天。检察机关要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推动环境治理、生态修复。

③ “双赢多赢共赢 (见报告第2页第22行)20185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指出,要正确认识检察机关的职能、地位和作用,清醒认识到检察机关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是分工负责、各有职能和权责的关系,法律监督的目的是与被监督单位共同促进工作,决不能有监督高人一等的想法。要考虑法律监督的目的和价值,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见报告第4页第18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自愿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一般应当签署具结书;对于认罪认罚案件,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该制度本质上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种诉讼模式,对于及时有效惩治犯罪、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减少社会戾气、促进社会和谐等具有重要意义。

速裁程序(见报告第5页第3行):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等情形之一的不适用速裁程序。

新时代枫桥经验(见报告第5页第8行):指在开展社会治理中实行五个坚持,即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人民主体,坚持三治融合,坚持四防并举,坚持共建共享。

⑦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见报告第5页第12行):检察机关自收到群众的来信七个工作日以内,应当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或移送其他机关,以及需要补充的材料等情况。符合检察机关受理条件的,依法导入法律程序,自收到案件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办理结果;三个月内不能办结的,答复办理进展情况。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见报告第5页第19行):指检察机关在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中,综合运用多种法律监督手段,推动因行政管理活动产生的争议得到彻底、妥善解决。其中,对办理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主持或参与化解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行政争议;对法院以超过起诉期限或主体不适格等为由驳回起诉,已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的案件,当事人诉求合理合法、有化解矛盾可能的,可启动复查程序,并促进调解行政争议;对法院裁判符合法律规定,但行政行为违法并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纠正或救济;对行政行为违法或存在瑕疵,但与行政相对人主张的损害没有因果关系的,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对行政裁判和行政行为并无明显不当,但当事人因多年诉讼确有生活困难的,积极协调司法救助。

⑨ “一号检察建议(见报告第5页第21行)201810月,最高检针对教职员工性侵害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犯罪多发问题,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提出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违纪违法人员等三项具体建议。

虚假诉讼(见报告第6页第11行)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以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以实现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11 “三个规定(见报告第9页第18行):2015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同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同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合称三个规定三个规定均明确要求,遇有过问、干预、插手案件的,应如实记录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