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检工作报告
检察院2019年人大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2 日在个旧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个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万买富

 

各位代表:

我代表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的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围绕个旧市以资源型城市转型为主线和市委12536”总体发展思路,坚持以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加强检察监督职能,努力为个旧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一、围绕大局履职尽责,积极服务个旧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始终坚持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着力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民生。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加强与侦查、审判机关的司法协作配合,充分行使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检察职能。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案件19131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5925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36422人,提起公诉193304人。其中,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223人。成功办理了全州首例利用手机APP开设赌场案、个旧地区首例拒执罪案、由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为今后办理类似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

(二)扎实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做好检察环节信访稳定工作,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和首办责任制,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7174人,做到举报一件,答复一件,切实解决信访人提出的诉求,着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及时为16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共计发放救助金6万元,充分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三)突出检察保护,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坚持专业化、综合化发展方向,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全年共办理未成年人批捕案件1728人,起诉案件1230人,所办案件均做到社会调查全覆盖,犯罪记录全封存;设立“人性化”未成年人帮教活动室,在办案中同步开展心理干预、教育矫治工作,提升办案效果;延伸未检工作触角,在个旧市锡城社区挂牌设立了“青春护航站”,联合民政部门和社会组织共同对锡城社区、大屯镇龙井村的留守儿童开展了预防性侵的关爱活动;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法制进校园”等法治巡讲、宣传活动20次,受教育人数3000余人。

(四)积极联系服务群众,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有效开展。 我院牢牢把握人民性这一检察机关的本质属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工作,积极响应市委精准扶贫号召,对照贫困退出“六项标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做好脱贫攻坚。通过鼓励干警捐款、捐物等形式筹措经费,共为克勒村委会协调扶贫经费30余万元,解决水泥155吨,花椒苗9000余棵,进一步增强了贫困户努力脱贫的信心,确保贫困户如期脱贫。   

二、全面强化检察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权威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着眼于维护刑事司法公正,深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不断强化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131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5件,纠正漏捕27人,纠正遗漏罪行3人,纠正遗漏同案犯30人,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7件,书面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件。 

(二)着眼于维护监管场所秩序稳定,提升刑事执行监督质效。全面加强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社区矫正等刑事执行业务,强化对监管场所的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5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39份。认真开展刑罚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违反规定的4名社区矫正人员监督收监执行。

(三)着眼于维护当事人权益,深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面落实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两个诉讼监督规则,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生效裁判、调解以及民事行政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共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17件,其中当事人申请监督6件,发出检察建议114件;办理民事、行政审判监督112件;公开听证23件;办理行政违法监督共127件,发出检察建议127

(四)着眼于建立健全“两法衔接”机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与行政执法机关建立联席会议、执法备案等工作制度,综合运用督促履职、检察建议等手段,探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管理与应用,全年共录入直接行政处罚案件578件。

三、以公益诉讼为龙头,深入开展“三个专项”检察活动 

 积极适应检察职能重大调整后的法律监督新形势,牢牢把握“公共利益”代表的法律新定位。

(一)检察建议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成立民行办案调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网络食品安全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对入驻个旧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美团外卖”、“饿了么”网络平台进行食品安全监督。针对监管部门在入网经营领域监管中存在未全面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了监督,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1件,进一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障食品安全,确保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着力强化对生态环境资源的检察保护。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思想和上级检察院对强化生态环境检察保护工作要求,我院共梳理有关线索47件,受理违法设置吊棚、网箱养鱼等符合公益诉讼案件31件,经发出检察建议后,现已全部拆除、整改到位;受理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行政监督案件16件,与市国土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对已破坏的土地整理立项,争取早日实现复耕复垦。

(三)聚焦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初见成效。我院通过梳理近两年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情况,加强与森林、国土、交通运输等具有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采用实地走访、座谈等方式了解行政处罚申请执行案件的情况,共梳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67件。

四、坚定不移执行中央重大决定,积极稳妥落实各项改革要求

认真落实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要求,着力破解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难题,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配合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把配合搞好监察体制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支持改革。20182月我院共向市监察委划转编制17人,实际转隶16人,档案设备移交顺利完成,案件交接和办案衔接顺畅推进。全年共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5人。

(二)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措施,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扎实做好内设机构改革设置、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强化责任担当。根据《云南省检察机关第一批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招聘方案》要求,按期完成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云南省检察官补选工作实施方案》,稳步开展员额检察官的补选工作。

(三)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检察机关“捕诉合一”工作。我院研究制定了《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捕诉合一”实施细则(试行)》,全文共三十五条,明确了“捕诉合一”的工作范围,根据我市刑事案件的特点设立了四个专业化办案团队,细化了案件办理程序,进一步提升了办案效率。

(四)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扎实开展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工作,加大设备投入和管理力度,在大屯新建的办案技术用房主体大楼已于20185月完工;投入97万余元对检委会会议室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推进科技化办案,提高检委会议事议案的质量和效率;成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规范司法行为

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检新要求,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与检察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举办“十九大”知识竞赛、“道德讲堂”、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教育和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增强检察干警的思想政治素养。

(二)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事事有章可循、人人照章办事。强化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规范,通过平时检查、不定期督查和节假日抽查,及时发现纠正苗头性问题,保持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对司法办案廉政风险点管控,通过全省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平台对2013年以来我院办理的各类案件,共3678条廉政风险点进行了排查,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三)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高度重视省院第二巡视组对我院巡视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整改措施,按期圆满完成各项整改任务;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新选聘5名民主党派人士担任我院第二届特约检察员;注重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常态化联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开放日”、庭审观摩、案件评议等活动;注重依托新媒体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公开案件信息,传递法治正能量,全年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05条,重要案件信息17条,公开法律文书221份;接待律师125人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各级组织的肯定。我院连续七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连续四届保持“省级文明单位”、院团支部荣获“云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8名检察人员先后受到各级组织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院检察干警的努力奋斗。在此,我代表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我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致以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的认识到,目前我院在开展检察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服务大局的意识有待增强,促发展、保民生的服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司法办案的质效有待增强,重质量、细规范的“工匠精神”需要进一步打磨;检察改革的成效有待巩固深化,明责任、严管理的检察权新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能有待提升,勇作为、敢担当的士气需要进一步振奋。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意见

 

总体思路是: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要求,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保障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有效实施,在法律监督主业上提供更多满足群众新时代需求的检察产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组织全体检察干警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深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铸造干警绝对忠诚和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品格,确保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履职尽责促发展,不断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聚焦市委中心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奋斗目标,更加积极地履行检察职能,打击犯罪、护航发展、保障民生。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彻查“保护伞”;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着力化解矛盾纠纷;依法惩治各类经济犯罪,着力打击网络电信等新型犯罪;不断加大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力度,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专项监督活动;积极服务精准扶贫战略,深入开展专项工作,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三)聚焦主业强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主动适应检察职能重大调整后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牢牢把握宪法定位,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依法治国进程中不可替代的职能作用。围绕诉讼监督新要求,不断在刑事抗诉、行政执法监督、公益诉讼等方面破解难题、畅通渠道、补齐短板,着力完善法律监督各项机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四)锲而不舍抓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做好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有效衔接,做到惩防职务犯罪不懈怠、不脱节、不断线;突出抓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捕诉合一”等各项改革工作任务,着力在完善机制、增强实效上下功夫,以改革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五)从严治检不停步,全面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牢记打铁必需自身硬,不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期检察队伍。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监督条例,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以专业化建设为导向,以岗位素能标准为依据,全面加强专业化检察人才培养;坚持实施阳光检察战略,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信,以公正赢满意。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上级院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人代会的各项决议,深入落实州委“13611”工作思路和六个新要求,按照市委“12536”总体发展思路,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定创新之志,抢抓发展机遇,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个旧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社会调查(见报告第2页第3段第4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

2.犯罪记录封存(见报告第2页第3段第4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该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3.“两法衔接”(见报告第4页第2段第1行):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 这一机制主要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行政执法机关要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二是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中、公安机关在侦查中、监察机关在行政监察中、政府法制机构在行政执法监督中,对于发现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要依法向检察机关移送;三是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立案监督;四是检察机关、行政监察机关、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对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公益诉讼(见报告第4页第3段第1行):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组织和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

5.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见报告第6页第2段第1行):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6.“捕诉合一”(见报告第6页第2段第2行):指将批捕权和起诉权归于一个检察官行使。在“捕诉分离”的模式之下,批捕权由侦监科行使,公诉权由公诉科行使,批捕和公诉由不同部门的不同检察官分别承担。而实行“捕诉合一”之后,这两个部门的职能将合并,一个案件的批捕和公诉由一个检察官来完成。

7.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见报告第6页第3段第1行):即司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

8. 12309”检察服务中心(见报告第6页第3段第5行):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检察服务。12309检察服务中心集合了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接受监督等功能,涵盖了代表委员联络、人民监督员监督、控告申诉、国家赔偿、重要案件信息公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等事项,从而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的服务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