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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红检实践·“三个现场”办案】泼胶泄愤赔偿数万?检察听证促成和解
时间:2026-02-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确实是冲动了,造成的损失我全部赔偿,这次的事情也是告诫我自己,遇事要冷静,不冲动不违法……”近日,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对朱某故意毁坏财物案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辖区部分群众参加听证,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2025年5月期间,朱某因外来车辆在个旧市某停车场内乱停乱放,影响其车辆通行,为整治外来车辆,朱某先后两次使用胶水泼洒在被害人罗某和普某的车辆上,导致两名被害人的车辆外观部件受损。经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认定,车辆损失价值为共计13257元。案发后,朱某赔偿被害人罗某经济损失5600元、赔偿被害人普某经济损失21182元,取得被害人谅解。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的案情、案件性质、社会危害后果,鉴于朱某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赔偿被害人损失,拟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朱某作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结合案情进行释法说理,教育引导朱某在日常生活中,遇事莫冲动、要用合法、合理的方式处理矛盾纠纷,不要触犯法律底线。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在了解案情后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法治教育。朱某表示已经充分认识到自己的所犯的错误,今后一定会汲取教训,严格遵纪守法,保证不再犯。经充分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朱某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下一步,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三个现场”工作法实践,积极运用检察听证手段,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以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释法说理,推动矛盾纠纷从源头得到实质性化解,以更高的履职要求和工作标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