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传导式培训工作要求,切实发挥培训学员辐射带动作用,12月24日,个旧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卢洋走上讲台,与全院干警分享交流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跟班的学习心得,通过开展传导式培训,实现“一人培训、全员受益”的效果。
培训会上,卢洋分享了自己在宁波法院的见闻和执行办案工作情况,重点从宁波法院司法理念、首创办案经验和数字化前沿实践进行了交流。
从融入学习到深入思考,在跟班学习中做到学到、学透、学活、学用,切实发挥交流学习作用,借鉴先进经验,以“走出去、引进来、共分享”提升综合素能。
此次传导培训有效扩大了学习覆盖面,实现了资源共享。下一步,个旧市人民检察院继续把传导式培训作为强化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转变工作思路,全面提升综合素能,以训促学、以学促思、以思促干,注重学习成果到工作成果的转化,在增强本领、提升能力上求突破,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的高质效开展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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