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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个现场”办案】走近社矫对象 个旧市人民检察院推动“枫桥经验”式“靶向矫治”
时间:2024-12-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做实“三个现场”高质效办案,走出卷宗、走出办公室,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人员走访40余次,持续加强重点人员监督管理及释法说理工作,着力防范化解刑罚执行环节的矛盾风险。




面对面警示教育,持续预防再犯罪

联合市司法局在辖区司法所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现场通报近期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被收监执行的案例,重申社区矫正的法律规定,警示全体人员知敬畏、明底线、惜自由,依法服刑,自觉接受监管教育。针对个别心存侥幸、企图逃避监管,未经请假批准私自外出等情节较严重的重点人员,现场宣读警告处罚并佩戴电子定位手环,通过严格管理进一步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面对面心理矫治,确保矫正期平稳渡过

持续关注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问题,联合市司法局开展摸底排查,特别是针对女性、未成年人、家庭困难等特殊社矫对象,及时开展心理矫治送课上门工作,根据个体心理风险情况,结合成长经历和生活背景,制定个性化的心理疏导方案,加强与社区矫正对象家人沟通,用心用情解决好社区矫正对象后顾之忧,及时排除潜在负面心理情绪和危险行为倾向,使其健康平稳地渡过矫正期,并持续推动心理矫治相关制度机制的建立工作。





面对面沟通协调,打造人性化矫正

针对在校学生异地矫正求学难题,为了在不影响矫正对象学业的同时取得良好的教育改造效果,我院协同市司法局共同前往学校所在地,积极与学校沟通联系,在取得校方支持的情况下,函请学校所在地社区矫正机构协助监管,将学校老师纳入社区矫正小组,实时掌握其生活学习情况和心理状态,共同进行帮教。实现了家庭、学校、司法三位一体化个性化矫正动态监督模式,帮助在矫对象顺利完成学业,回到个旧继续接受社区矫正。

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本着监管为基、教育为本、帮扶为辅的工作理念,以“管得住”和“矫得好”为目标,深入践行“三个现场”工作法,抓好社区矫正质量提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