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安全隐患危及生命财产,视风险如命,才能免隐患之殃。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深做实“八号检察建议”防范重大安全风险,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在上级院的指导下,对辖区内一高层建筑存在的安全隐患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影响消防安全的顽瘴痼疾得到有效解决。
个旧市湖滨大厦位于个旧市金湖西路,地面总层数为30层,住宅户数214户。2023年4月,个旧市消防大队在检查中发现湖滨大厦存在:应急照明损坏率高;消防车道被占用;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均不能正常运行等多个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个消防系统处于瘫痪状态,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找准症结“开良方”
个旧市院2024年1月22日收到州院交办线索后,于次日立案,并联合消防、住建部门对现场进行查看,1月29日在金湖西社区与业主代表见面座谈,在此过程中找准症结所在。经了解,该小区公共维修基金足够承担维修费用,但因大部分业主与物业存在矛盾纠纷,认为物业方面不作为、管理差,不信任物业,即使更换了消防设施物业也不会妥善管理,故不愿意动用维修基金整改隐患。由于该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无法重新选聘物管公司,故此事陷入僵局,迟迟无法整改。
根据调查情况,个旧市院于1月30日向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部门严格依照《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指导相关主体对该住宅楼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整改,必要时按照紧急情况支取使用维修资金组织代修。
标本兼治“增疗效”
2024年3月,经各方现场核查更换、维修项目清单,并完成工程预算后,由住建部门牵头组织了招投标,工程于4月15日顺利开工。同时,为确保更换后的消防设施能够得到有效管理维护,市检察院联合住建、街道及社区召开会议对业主提出的需要成立业委会、更换物业的要求进行研判、分析。
为实现标本兼治的目的,建议街道加强基层治理,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从而加强该小区的管理。经各方共同努力,湖滨大厦业主委员会成立公示期于5月4日结束,该业主委员会现已正式成立并开始履行职能;该小区的消防系统更换、维修工程也在2024年6月25日顺利验收,“不定时”炸弹被成功拆除。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消防改造是民心工程,更是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民生实事,个旧检察将始终聚焦群众关切,更加准确把握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新理念及新要求,努力推动化解重大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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