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增强各业务部门案件承办检察人员的责任意识,查找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避免出现程序性错误,提高办案质量,推进案件办理工作提质增效。2022年4月18日,我院召开规范案件办理流程通报会议,包颖副检察长主持会议,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案管部门全体人员参会。
会上,包颖副检察长首先传达了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关于某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发回重审案件不规范问题的情况通报,举一反三结合我院具体工作情况对近期案件办理流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要求。
案管部门要加强对统一业务系统的使用和相关法律文书接收流程的学习,特别要加强对不常见案件类型录入规则的学习,按质按时按量填录案件信息,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律文书。
各案件承办人要加强对办案规则、业务系统的学习和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填录案卡,确保业务数据“准确、规范、同步、完善”,杜绝因错填、漏填案卡影响绩效考评。
相关案件承办人要加强汇报沟通,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杜绝案件、文书在系统外流转的情况,严格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审批程序。
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落实落细责任,坚持“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承办检察官的主体责任和案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全面提升检察业务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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