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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阳光下的“私了” ——检察机关促成刑事和解,平复误伤疮疤
时间:2022-03-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个旧市人民检察院成功促成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充分体现对未成年人的双向保护和综合保护,彰显检察“温度”。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被害人王某某在案发前素未谋面,因陈某某与他人产生矛盾并发生争执,误伤被害人,导致被害人身心严重受损,久未平复,也让犯罪嫌疑人深陷内疚自责,悔不当初。通过认真查阅案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调查、了解被害人诉求,承办检察官认为如果机械办案,一捕了之,双方矛盾会进一步加剧,不仅化解不了双方矛盾,还可能埋下隐患,最终可能造成案结事不了、人不和的局面。


对此,承办检察官耐心开展释法说理,多次与被害人沟通,从情、理、法等方面耐心协调,为被害人解开心结,最终成功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按照协议向被害人道歉并赔偿损失,履行完毕,被害人表示谅解,双方握手言和。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具有犯罪时未满18周岁、自首、积极赔偿并与被害人达成和解、真诚悔罪等减轻、从轻处罚情节,本院依法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近年来,个旧市人民检察院不断强化“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促进检察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融合“天理、国法、人情”于办案全过程,最大限度缓和社会矛盾,降低诉讼成本,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