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5日,个旧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个旧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何某某受贿案,红河州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云锡公司等多家单位旁听。
被告人何某某利用其担任医院后勤物资采购、基建办公室主任、综合办公室主任的职务,收受多名物资供应商及项目施工方给予的高额财物,并为上述人员谋取利益。何某某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以案释法,将受贿罪构成及量刑的法律依据逐一呈现,在完整证据链及有力的指控下,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后悔莫及,当庭表示认罪伏法。
公诉人针对本案向旁听人员释法说理,“何某某身处关键岗位,其所作所为严重破坏了医疗行业的秩序和公平。医疗服务关乎民生,每一笔办公耗材、每一方建筑空间都直接关系到诊疗效率、医疗安全与患者福祉,希望旁听人员以此案为契,知守底线,筑牢内心防线,通过专业素养履职尽责实现社会价值”。
此次庭审不仅是对被告人的审判,更是一堂警示教育课,旁听人员表示深受触动,要以“身边人和身边事”自警自省,珍惜自由,牢固树立廉洁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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