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基层群众法治意识,筑牢枪支弹药管理安全防线,近日,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充分运用“三个现场”工作法,组织当地群众旁听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件公开审理,现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简要案情
2024年2月1日,在一起村民纠纷中,被告人李某某使用疑似射钉枪吓唬对方。接警后,民警在被告人李某某家中查获一支疑似枪支,经鉴定,该疑似枪支系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非制式枪支。
庭审现场
庭审过程中,检察官围绕被告人李某某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事实,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详细阐述了非法持有枪支罪的构成要件、法律适用以及社会危害性,在发表公诉意见阶段,检察官着重强调非法持有枪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当庭对被告人李某某进行了法庭教育,并向旁听人员进行细致的释法说理,充分阐明非法持有枪支等管制物品的危害后果和法律责任,提醒旁听群众以案为诫。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李某某表示认罪服法。
庭审现场变成了真实生动的“普法课堂”,起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检察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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