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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个旧市人民检察院提起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0-09-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个旧市人民检察院提起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与被告人杨某某达成调解,被告人当场履行植被恢复赔偿费用,有效维护了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

被告人杨某某未经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批准,长期非法占用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位于个旧市鸡街镇甸尾村委会旧寨村小组后山“豺狗冲”处38.18亩国家公益林林地,擅自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种植农作物、饲养牲口并建盖房屋,致使国家及社会利益长期受到侵害。2019年11月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向个旧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杨某某赔偿被侵害林地植被恢复费用6.84万,并停止对国有林地侵害,限期搬离。2019年11月28日开庭审理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两项请求与被告人杨某某达成调解,被告人当场全部履行植被恢复赔偿费用。

森林资源有着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严禁一切砍伐和破坏。国家公益林生态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我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不仅使遭受破坏林地植被及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和修复,也向社会公众宣传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体现了当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对毁坏林地破坏生态坏境的违法行为起到了惩戒和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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