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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建筑垃圾堆成山 公益诉讼来移山
时间:2023-11-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0月26日,个旧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个旧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作出判决,确认行政机关批准某环境管理公司在涉案地块倾倒、填埋建筑垃圾的行为违法,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的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支持,以“诉”的形式体现司法价值引领。


基本案情


2023年2月,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某环境管理公司在未按规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填埋、处置建筑垃圾,且未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分拣分类、采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致使大量塑料、金属、纺织品等建筑垃圾违规倾倒、堆放和填埋,严重影响周边生态环境。个旧市建筑垃圾主管部门违法行使建筑垃圾处置审批职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调查取证



为切实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督促履职,保护生态环境,个旧市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3月2日决定立案,2023年4月4日履行诉前检察建议程序,建议行政机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对某环境管理公司违规倾倒、填埋建筑垃圾的行为予以监管,督促整改,对该公司已经违规倾倒的垃圾规范处理,并要求依法全面履职,严格依照相关规定核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处置城市建筑垃圾,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诉前程序中因行政机关未全面依法履职,整改成效不理想,致使社会生态环境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个旧市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7月20日向个旧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请求判令:确认被告批准某环境管理公司在涉案地块倾倒、填埋建筑垃圾的行为违法;判令被告于判决之日起二个月内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将该地块中填埋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分类处置,及时消除污染环境的隐患。


诉中整改

诉讼中,被告在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持续监督下,采取了相应的补救措施,督促某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将涉案地块中填埋的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分类处置、消除隐患。2023年9月13日,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整改推进会,各方对整改成效给予了肯定。

庭前质证


因本案案情较为复杂,证据众多,个旧市人民法院组织庭前证据交换,进行举证质证。承办人紧紧围绕诉讼请求出示证据,发表质证意见,为解决庭审中的疑难问题提供了基础。


庭审实况


鉴于诉中整改的成效,公益诉讼起诉人对本案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作出了变更,仅要求确认被告审批行为违法。2023年10月13日,个旧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环节中公益诉讼人详细、客观阐述了被告作为建筑垃圾的监管部门,自开始使用涉案地块消纳建筑垃圾时就有必要、有义务对消纳地点的使用、污染防治、环境影响作出考虑和评价。同时也指出,被告现阶段的整改情况,不能抵消被告整改前未全面、正确履行监管职责的违法事实,即要求法庭确认被告的审批行为违法。

判决结果

2023年10月26日,个旧市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被告批准某环境管理公司2021年6月至2023年4月在位于个旧市锡城街道杨家田社区居民委员会大地梁子(原锡城铅矿)地块倾倒、填埋建筑垃圾的行为违法。公益诉讼起诉人诉讼请求均得到支持。




检察官寄语

生态文明关系民生福祉,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力,是为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也是为了发挥检察机关在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中的作用,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与政府共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认识。

清理后的地块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违法的行政行为必须得到纠正,被损害的生态环境必须得到治理。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公益诉讼的目的,是督促被告全面、充分履行职责。个旧市人民检察院用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顺应广大人民群众对营造优美环境、建设美好家园的期盼,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积极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