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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生物多样性保护 个旧市人民检察院“绿色之建”
时间:2020-11-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篇章 生物多样性之古树生态保护

2020年以来,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围绕两级检察机关生物多样性专项工作要求,主动将民法典的绿色原则、公益保护理念贯彻到生态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中,结合本地区实际多项创举开展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工作,针对古树资源、生态保护开启了“检察与绿色同行”之旅。

2020年8月,个旧市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内120余棵古树生长环境、生长态势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古树大多生长于乡村,因缺乏日常养护和管理,部分已达300、500至1000年的“春梅”、“滇朴”、“深山含笑”等古树大多存在衰弱、病危等现象。为改善古树生长环境,确实保护古树资源,留住古树历史文化等社会公共利益,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监督,并向林业等主要部门发出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相关主管部门积极履职,完善古树资源保护挂牌、落实责任主体、养护等保护工作。

2020年11月,个旧市人民检察院针对该类案件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召开了公益诉讼诉前建议听证会,并邀请人大代表、乡镇基层代表一同参与。会议中听取了被监督机关落实情况,主要问题等以及各界代表意见。主办检察官就该类案件及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发表了观点,并结合《民法典》对生态环境公益保护时代意义作了解说,就古树后期的监管、养护等跟进问题提出了建议。此次听证会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应用了《关于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建立之后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作用,创新思维让检察公益诉讼走进乡村,更接地气,为绿色发声发挥了较好的引领作用。

听证会后被监督机关在期限内回复本院,针对辖区内22棵一级古树已落实主体责任单位并完成挂牌保护,诉前检察建议内容得到全面落实,有效促进了古树生态保护,让每一棵古树都有一个“美丽生态”的名字。

第二篇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之董棕自然保护区

旧市是董棕(Caryota urens Linn)的原生分布区之一,个旧董棕市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是国家II级重点保护植物董棕及其生境,保护区内还分布有国家I级、II级保护动物及其他蕨类、裸子等丰富植物保护资源。个旧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个旧董棕市级自然保护区的董棕存在长势不佳、原始种群数量减少,保护区内存在违建、开垦种植经济作物、放牧等严重影响该自然保护区内董棕及其他动植物生境,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形依法进行了监督,向林业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经诉前跟进,个旧董棕市级自然保护区存在危害行为均得到整改和消除,个旧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诉前建议较好的贯彻了生态保护的绿色发展理念,规范个旧董棕市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有效促进了保护自然保护区内董棕及其他动植物生境持续良好发展。(插入自然保护区照片)

 

结语:古树及珍贵植物是自然界宝贵遗产,有着重要的历史、文化、科研、生态价值,它客观记录反映了社会历史发展和自然变迁,有着独特的文化资源,加强古树名木的日常养护及健全管护措施是保护古树生态环境的重要环节,是保护生态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举措,人人有责。近年来,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围绕国家绿色方针,助力生态保护,使天更蓝、山更青、水更清发挥检察公益职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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