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个检动态>>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律师阅卷权
时间:2020-07-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贯彻张军检察长提出“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中要积极履行检察职能”的重要指示,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律师接待工作方式进行调整,并及时将工作调整事项及案件管理部门联系电话通过“两微一端”向社会公布。

一、开展律师异地阅卷、提交材料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如需阅卷,可电话咨询并提出阅卷申请。由律师所在地检察院审查阅卷材料证件是否完备,征得办案检察院同意后刻录卷宗。减少律师跨地域流动阅卷,防止疫情传播。对于其他需要递交的材料,同样由所在地检察院审核材料并上传或由律师通过传真的方式将纸质材料交至我院。

二、缩短本地律师办理手续时间。对于本地律师,同样推行电话阅卷制。若刑事案件辩护律师是本地律师,则可通过电话预约并提交所代理案件信息、律师证号,由案件管理部门先行刻录卷宗,刻录完成后通知律师。律师取走卷宗光盘时审核相应的委托材料,大大缩短律师在院内停留时间。

三、引导辩护人、代理人通过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办理代理预约、申请诉讼、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等事项。

截止2月12日,个旧市人民检察院与其他兄弟县市院紧密配合,完成异地阅卷3件。接待本地律师阅卷2件。特殊时期开展检察工作灵活多样,有效确保在疫情的特殊时期,检察职能一以贯之得到体现。

 

                                    综合业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