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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市检察院细化工作措施开展好“精准扶贫”领域“精准预防”专项工作
时间:2019-04-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保障扶贫政策和扶贫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自去年以来,个旧市院结合地方实际,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认真开展扶贫领域精准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措施,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是规范立项程序。严格依照《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试行)》和《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全面推行预防职务犯罪立项工作制度和承办人工作制度。预防职务犯罪立项工作以年度为周期,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并将扶贫领域精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统一安排,统一考评。

  二是明确工作时间。根据上级检察院的要求,结合我市当前扶贫攻坚工作的实际需要,为服务和保障我市“精准扶贫”工作,努力在“精准扶贫”中开展好“精准预防”,大力促进我市“精准扶贫”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我院从2016年开始至2020年,用五年的时间,立项开展个旧市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切实保障我市“精准扶贫”工作健康持续开展。

三是选好示范乡镇。经本院与个旧市保和乡党委政府联合召开会议,共同研究决定,从2016年开始,选择我市南部扶贫攻坚任务较重的保和乡,为个旧市扶贫领域精准预防职务犯罪示范乡镇创建单位,以点带面深入推进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四是突出工作重点。在预防调查的基础上,细化各类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和人员责任,围绕保和乡当年的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分配等工作,每年重点选择12个“精准扶贫”的项目或者工程,立项开展扶贫领域精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2016年,在保和乡扶贫领域精准预防职务犯罪示范乡镇创建工作中,选择了 “零星安置建房项目”立项开展预防,对保和乡3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222万元建房扶贫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和调查走访。截止目前,已监督兑付31户共计135万元,该院将针对其余未兑现的87万元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扶贫资金兑付到位。

五是建立制度保障。为进一步做好零星易地扶贫搬迁房建设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该院与市保和乡共同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工作机构,并制定了《保和乡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责任主体和工作职责》、《保和乡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保障联系机制》、《保和乡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纪律规定》、《保和乡纪委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工作职责》和《保和乡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流程》等工作制度,针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和重要事项开展预防,对零星易地扶贫搬迁房建工程明确了工程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方式、工程建设前期准备、工程建设实施、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全程监督。

六是做好全程监督。通过下发《保和乡扶贫领域精准预防职务犯罪督查通知》,采取查阅台账、上报工作情况和实地检查等方式,重点针对易地扶贫搬迁零星建房工作公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公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公示进行监督,并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工作事项。同时把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同“五级联动”工作开展相结合,在6个村委会22个自然村设置了意见箱,并粘贴了举报电话,广泛收集群众在扶贫建设工作中的意见建议,打开了一条党委政府倾听群众在扶贫开发、建设领域真实声音的渠道,确保了“精准扶贫”工作得到每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理解认同和积极参与。截止今年5月,市保和乡纪委和检察机关均未收到有关保和乡扶贫建设工作中违纪违法的投诉、控告和举报,“精准扶贫”中的“精准预防”工作成效正逐步显现。

  七是强化警示教育。积极开展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宣传警示教育。2016年至今,在扶贫重点乡镇和单位开展《在“精准扶贫”中开展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专题预防巡讲5次,受教育人数280多人。通过以案释法,不断强化我市扶贫工作重点乡镇和重点职能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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