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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市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获群众点赞
时间:2019-01-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被害人王某某将一面绣着“暖民心,司法救助解民忧”字样的锦旗送到个旧市人民检察院,以表达我院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对她帮扶和救助的感激之情。

  我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改变工作作风。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采取多项措施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把对农村贫困户、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作为工作重心,对贫困地区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开通绿色通道,2018年共开展救助案件8件16人,发放救助金6万元。救助工作成效明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采取多种方式筹集资金,确保救助工作顺利开展。一方面争取财政专项资金支付。我院主动向同级党委汇报国家救助工作开展情况,积极争取市级国家司法救助专项资金的支持。如张某某案,经协调,市委政法委同意支付救助资金1.5万元。另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院的资金支持。我院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积极主动向上级检察院汇报工作,争取上级院的资金支持,通过工作协调,红河州检察院划给我院国家司法救助资金4.5万元,资金的落实到位,为全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切实改变工作作风,从被动申请转变为主动帮助。为切实解决贫困被害人的生活困难,我院主动到社区、乡镇、村委会、农户家中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宣传,在当事人没有提出救助申请的情况下,主动找到社区和村委会干部了解情况,统计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主动提供救助。

  三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通过司法救助助力精准扶贫。我院以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当事人生活困难为目的,以打赢脱贫攻坚战为目标,把农村贫困户作为救助重点,主动、及时救助。针对农村贫困户交通不便,出行困难,出行费用高的情况,利用每月均要到农村对帮扶贫困户进行走访调查的时间,主动到村委会调查了解,收集困难证明,到农户家中收集相关法律文书和材料,把救助金送到贫困户家中,采取多种措施方便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困难,得到受助群众的一致好评。2018年农村贫困户救助人员占全年救助总数的87.5%。